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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5001575/201707-68768  信息分类: 机构概况
 内容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公民,其他  发文日期: 2017-07-23
发布机构: 四把镇  生成日期: 2017-07-23
 生效日期: 2017-07-23 11:00:03  废止时间: 五年
号:  词: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称: 四把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四把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字体: 公开时间:2017-07-23 11:00来源: 四把镇 作者: 四把镇 点击量:
一、负责辖区内餐饮业、保健品、化妆品、药品安全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在本辖区内开展餐饮业、保健品、化妆品、药品安全重要活动,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常识。
    二、建立健全辖区内餐饮业、保健品、化妆品、药品相关单位基础档案,对辖区内餐饮业、保健品、化妆品、药品市场进行动态监管,履行食品药品安全职责。
    三、负责辖区内餐饮业、保健品、化妆品、药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等工作,及时反映群众意见建议。
    四、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或授权协助以下执法:
    1、日常督查。
    2、传达通知。
    3、受理举报投诉。
    4、收集易消失证据。
    5、受理农村家宴备案登记。
    6、临时查封扣押(对法律法规和上级明文规定禁止销售的食品药品,可临时查封扣押,并于当日移交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理;对明显存在安全隐患疑点的食品药品,可临时查封扣押,并在两小时内移交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理)。
    五、定期评估分析本辖区内餐饮业、保健品、化妆品、药品安全状况,针对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六、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的选配确定、监督管理和培训等工作。
    七、配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好辖区内餐饮业、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事件和药品、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的组织救援、调查处置、后勤保障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八、完成镇政府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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