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46499/201711-52525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
内容分类: |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卫生、体育,公民,其他 | 发文日期: | 2017-11-09 |
发布机构: |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7-11-09 |
生效日期: | 2017-11-09 16:19:28 | 废止时间: | 五年 |
文号: | 罗卫发〔2017〕45 号 | 关键词: | 产前筛查补助项目 |
名称: |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17年产前筛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17年产前筛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推进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母婴安康“一免二补”幸福工程,做好产前筛查补助项目工作,进一步降低全区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结合实际,我县制定了《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17年产前筛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依据《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广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降低出生缺陷的工作目标,为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提高孕28周前出生缺陷发现率,减少严重缺陷儿出生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项目目标
(一)以女方户籍为统计口径,以县为单位产前筛查率达到80%以上。
(二)出生缺陷比上年有所减少。
三、《实施方案》组成部分
《实施方案》共分为项目目标、项目补助、资金管理、资金监管、工作流程、信息管理、工作规范、组织实施、项目督导等九大部分。
四、《实施方案》提出的内容
一是提出项目目标;二是确定项目补助范围;三是做好资金的使用与监督;四是规范工作流程,做好知情告知、标本采集、结果反馈及随访工作;五加强信息管理;六是做好项目实施与督导工作。
五、《实施方案》的主要特点
(一)补助对象、项目明确。按照自治区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15~20+6周的罗城县农业户籍孕妇,免费对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的血清生化免疫筛查。
(二)补助方式方便快捷。罗城农业户籍孕妇在广西区域内采血机构进行产前筛查的,凭身份证和户口本在采血机构内补助窗口开具《广西农村孕妇产前筛查补助经费三联单》可直接减免115元,个人自付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