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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546499/201708-26094  信息分类: 更正公告
 内容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投资者,公告  发文日期: 2017-07-17
发布机构: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7-07-17
 生效日期: 2017-07-17 08:31:21  废止时间: 五年
号:  词: 罗城港(罗城)至洛涯(柳城)(潘换-洛涯段)三级公路工程
称: 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罗城港(罗城)至洛涯(柳城)(潘换-洛涯段)三级公路工程LCG17-050更正公告(五)

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罗城港(罗城)至洛涯(柳城)(潘换-洛涯段)三级公路工程LCG17-050更正公告(五)

【字体: 公开时间:2017-07-17 08:31来源: 365bet在线投注 作者: sysadmin 点击量:

各投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罗城港(罗城)至洛涯(柳城)(潘换-洛涯段)三级公路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LCG17-050
    三、采购人名称:柳城县祥瑞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柳城县大埔镇白阳中路33号
          联系人及电话:韦春华 ,0772-761906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211-218室
         项目联系人:刘国亮   联系电话:0772-3310669、3310109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5月18日; 
    六、更正日期:2017年7月17日;
    七、现对招标公告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1. 招标文件第59页“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序号13的第一条原为“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一、本项目资金来源包括上级补助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如金融机构贷款未能如期到账,或因他故款项筹措不到位,进度款支付方式:(1)进度款支付起点为完成合同总工程量的20%,当月不支付;次月按计量工程量的70%支付;(2)施工月进度款按当月计量工程量的70%支付;如资金不到位只计量不支付;(3)项目竣工验收且经柳城县审计局审定结算造价后,余款分三年等额支付,每年支付余款的三分之一;招标人按年度正常支付,所有余款将不计利息;如三年中的某年超期支付,超期支付部分款项利息可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起计时间为审计局审定结算造价日”。现更正为:“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一、本项目资金来源包括上级补助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如果因为国家政策或其他原因,金融机构贷款未能如期到账,或因他故款项筹措不到位,进度款支付方式为:(1)进度款支付起点为完成合同总工程量的20%,当月不支付;次月按计量工程量的70%支付;(2)第一次支付后,施工月进度款按当月计量工程量的70%支付;如资金不到位只计量不支付;(3)项目竣工验收且经柳城县审计局审定结算造价后,次月支付至合同金额的40%,余款分两年等额支付,每年支付余款的二分之一;余款部分款项利息可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部分不重复计利息,起计时间为审计局审定结算造价日。”。

2. 招标文件中计划工期原为:“计划工期: 20 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 7 月、计划交工日期: 2019 年 3 月”,现更正为:“计划工期: 20 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 8 月、计划交工日期: 2019 年 4 月”。

3. 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原为:“2017年7月21日8时30分至2017年7月21日9时30分”,现更正为:“2017年8月2日8时30分至2017年8月2日9时30分”。

4. 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原为:“2017年7月21日9时30分”,现更正为:“2017年8月2日9时30分”。

5. 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原为:“北京时间2017年 7月18日 17:00 时”,现更正为:“北京时间2017年 7月28日 17:00 时”。

6. 更正理由:项目情况需要。

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其余不变。
      特此公告。

 

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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