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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伞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字体: 2017-12-26 10:52来源: 365bet在线投注 作者: 站点管理 浏览量:

近年来,我县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伞现象日趋突出,由于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后,遮挡行车视线,加大车身面积,影响行驶稳定性,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017年,我县就发生了三起因电动车加装遮阳伞引发的死亡事故。

为预防和减少因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引发的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大队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伞专项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或则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摩托车、电动车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属于改变车辆结构的交通违法行为。

二、所有加装遮阳伞的摩托车、电动车车主,请在2018年1月1日前自动拆除。对逾期未拆除的,一经查获,公安交警部门一律强制拆除、收缴违法安装的遮阳伞,对摩托车驾驶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并处以200元罚款。对电动车驾驶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并处以50元罚款

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专项检查,并要求车主配合检查和拆除非法加装的遮阳伞。对妨碍公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

四、自2018年1月1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查处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伞专项整治行动,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