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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复垦验收确认操作规范

事项名称 土地复垦验收确认操作规范
设定依据 《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
申请条件

1. 经验收合格的土地复垦项目;

2. 土地复垦项目专家验收意见。

办理材料

1.土地复垦验收确认申请书(土地复垦工程概况、损毁土地情况、土地复垦完成情况);

2.项目所在地的国土部门审核意见;

3.专家验收意见。

4.原批复的土地复垦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批复文。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政务中心国土窗口对申请作出受理或告知补正材料或不予受理→受理的送行政审批办→行政审批办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局领导作出予以确认决定(或按权限上报)或不予确认决定→不确认的,告知申请人不确认的理由;确认的,制作决定文书→政务中心国土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文书。 


土地复垦验收确认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朝阳路169号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
办事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事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2:30-17:30
联系电话 (一)咨询电话:0778-8221226 (二)投诉电话:0778-8218667

适用范围

在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管辖权限范围内经验收合格的土地复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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