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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签证延期、换发、补发审批

事项名称 外国人签证延期、换发、补发审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630日主席令第57号公布,自201371日起施行)第四条 公安部、外交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出境入境事务的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下称驻外签证机关)负责在境外签发外国人入境签证。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实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及其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外国人停留居留管理。

第二十九条  外国人所持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不超过一百八十日的,持证人凭签证并按照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在中国境内停留。需要延长签证停留期限的,应当在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届满七日前向停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按照要求提交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经审查,延期理由合理、充分的,准予延长停留期限;不予延长停留期限的,应当按期离境。延长签证停留期限,累计不得超过签证原注明的停留期限。

第三十五条  外国人入境后,所持的普通签证、停留居留证件损毁、遗失、被盗抢或者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事由需要换发、补发的,应当按照规定向停留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九条  外国人所持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不超过一百八十日的,持证人凭签证并按照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在中国境内停留。需要延长签证停留期限的,应当在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届满七日前向停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按照要求提交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经审查,延期理由合理、充分的,准予延长停留期限;不予延长停留期限的,应当按期离境。延长签证停留期限,累计不得超过签证原注明的停留期限。

第三十五条  外国人入境后,所持的普通签证、停留居留证件损毁、遗失、被盗抢或者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事由需要换发、补发的,应当按照规定向停留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办理材料 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件或者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件,公安部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中国境内的邀请方出具的邀请函件,前往国家(地区)的已确定日期、座位的联程机(车、船)票,按照中国有关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的材料,旅行计划行程安排等材料;以团体形式入境旅游的,还应当提交旅行社出具的邀请函件,中国境内商业贸易合作方出具的邀请函件,申请Q1字签证,因家庭团聚申请入境居留的,应当提交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和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的,应当提交委托书等证明材料;申请Q2字签证,应当提交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等证明材料,申请R字签证,应当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引进条件和要求,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申请S1字及S2字签证,应当按照要求提交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或者入境处理私人事务所需的证明材料,申请X1字签证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和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申请X2字签证,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招收单位出具有录取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工作许可等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 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东路32号(“桂政发【2016】76号”文件列为县级公安机关行政许可目录,但目前未下放到县级公安机关)
办事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一)非对等国家 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零次签证 160元 一次签证 168 二次签证 252元 半年多次签证 420元 一年(含一年)至五年(含五年)多次签证 672元 零次、一次团体签证 每人130元 二次团体签证 每人170元 团体签证分离 160元 改变签证种类 160元 增加、减少偕行人 160人 (二)对等国家 国家 一次签证 二次签证 半年多次签证 一年多次(含以上)签证 哈萨克斯坦 429 600 858 1716 乌兹别克斯坦 512 785 1024 1536 亚美尼亚 420 630 840 1260 伊朗 700 1050 1260 2100 埃塞俄比亚 487 730 974 1461 安哥拉 681 1022 1362 2043 刚果(金) 747 1120 1494 2240 加蓬 512 768 1024 1536 喀麦隆 480 720 960 1440 科特迪瓦 737 890 1029 1182 摩尔多瓦 455 662 869 1324 乌克兰 409 613 818 1227 英国 304 457 913 1826 巴拿马 579 1200 1655 2069 巴西 369 554 738 1107 玻利维亚 414 621 828 1242 厄瓜多尔 414 621 828 1242 美国 956 956 956 956 委内瑞拉 585 901 1201 1802 智利 429 644 858 1287 罗马尼亚 512 683 1024 1024 俄罗斯 393 786 1179 1179 墨西哥 371 557 743 1115 波兰 475 475 475 475
办事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778-2285783;监督电话:0778-2305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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