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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4043 迁移古树名木审批

事项名称 D14043 迁移古树名木审批
设定依据

【法规】《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五条:……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申请条件


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02]192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一)树木已经枯萎;

(二)建设施工需要;

(三)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维护需要;

(四)绿化养护或者更新改造需要;

(五)树木严重影响居民居住采光、通风以及防盗;

(六)树木对人身安全或者其它设施安全构成威胁;

(七)树木遮挡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视线;

(八)树木发生检疫性病虫害或者其它危险性病虫害。


办理材料


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02]192号):

(一)因建设需要迁移城市树木的申请材料为:

1.迁移城市树木申请表;

2.建设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规划部门审定的总平面规划图(复印件);

5.规划部门审定的施工红线图(复印件);

7.挖掘、占用道路、人行道许可证(复印件);

8.树木位置与周围关系平面示意图。

(二)因绿化改造需要迁移城市树木的申请材料为:

1.迁移城市树木申请表;

2.经批准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复印件);

3.园林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备案决定书

(复印件);

4.树木位置与周围关系平面示意图。

(三)死树、危树及其它缘由需要迁移城市树木的申请材料为:

1.砍伐城市树木申请表;

2.树木位置与周围关系平面示意图。

注:申请材料为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

D14043 迁移古树名木审批申请表.doc


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朝阳路169号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局窗口
办事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8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事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778-8225151,投诉电话:0778-8218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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