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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购置补贴

事项名称 农机购置补贴
设定依据 《广西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申请条件 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办理材料

个人持申请购机证明信、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持工商部门《营业执照》)等。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doc

办理流程 (一)自主购机

  年度内,购机者自主选择产销企业、议价购买纳入补贴的农机产品。产销企业须向购机者出具全额税务通用机打发票、售后服务凭证、产品合格证书及承诺书。购机发票上须注明购机者姓名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及所购机具名称、型号、出厂编号、实际销售价格等信息。

  购机者自主购机选择的补贴机具必须列入年度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表,凡购买非补贴产品无法申请补贴的责任由购机者自行承担。产销企业对销售补贴产品(配置参数与鉴定报告一致)及发票的真实性负责,购机者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双方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承担相应风险。

  (二)申请补贴

  购机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惠农补贴“一卡通”账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需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账户及法人二代身份证)、购机发票、所购机具(或人机合影照)、农户编号(新增账户需提供)到县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窗口申请补贴。对于简易储藏设备等需要安装的设备或设施,须安装完成方可申请。县级农机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登陆辅助管理系统录入购机信息,上传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人机合影及购机发票原件照片,打印《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确认告知书》(附件3,以下简称确认告知书),告知书1份留存,1份交购机者。县农机主管部门同时发放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明白纸,并在购机发票上加盖“已受理”字样。

  申请补贴时,补贴对象、二代身份证、“一卡通”账户姓名必须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变更,并到街镇(社区)财政部门将新增账户信息录入“一卡通”兑付系统。

  凡购机者带机申办补贴,县级农机部门应结合实际,组织一次完成申请办理、机具核实等工作,简化程序、方便群众。

  (三)核实公示

  街镇(社区)部门及时组织对补贴系统内已上传的补贴机具信息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核实(已办理牌证及县级农机部门已核实的机具不再核实),核实无误后在《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抽查核实表》(以下简称机具核实表,见附件4)上签署核实部门与核实人的意见(对机具抽查核实未通过的要向购机者做出说明)。当期拟补贴信息汇总公示(公示表格式见附件5)到村,公示无异议生成《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以下简称补贴发放明细表,见附件6),街镇农机部门当月须将补贴发放明细表报县级农机部门。

  (四)资金兑付

  县级农机部门对补贴发放明细表内的信息进行抽查核实,确认无误后,及时向县级财政部门提交结算申请报告及补贴发放汇总明细表。县级财政部门确认无误后,每月将补贴发放汇总明细表导入惠农补贴“一卡通”兑付系统,并兑付资金。

办理地点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朝阳路169号政务服务中心
办事时限 法定时限:即办 承诺时限:即办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778-8228095 ;投诉电话:0778-8218667

实施范围:全市11个县(市、区),包括各级农垦农场、司法农场(监狱)、华侨农场、渔牧场以及林场等,农渔牧林场的农机购置补贴纳入所在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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