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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外其他危险化学品(不含仓储经营)经营许可

事项名称 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外其他危险化学品(不含仓储经营)经营许可
设定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45号)第33条。(一)地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从事剧毒化学品、成品油经营单位的经营许可,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证)。(二)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除剧毒化学品、成品油以外经营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证)。

申请条件

(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建筑物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

(二)经营条件、储存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的规定;

(三)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经专业知识培训,持有安全管理资格证。

(四)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经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

(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六)有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办理材料

(一)首次申请

1.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复制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要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制件);

2.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制件);

3.安全评价报告。

(二)换证申请

1.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延期申请书;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复制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要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制件);

2.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制件);

3.安全评价报告。

(三)变更申请

申请变更单位名称、经济类型、单位负责人、经营地址(仅限于不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应提交:

1.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2.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

3.变更后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复制件);

4.变更注册地址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变更后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的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四)重新申请

已取证经营单位涉及改建、扩建或者迁移经营、储存场所,扩大许可经营范围应重新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复制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要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制件);

2.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制件);

3.安全评价报告。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及变更申请表.doc

办理流程

提交材料—业务股室、窗口审查—行政审批会议审批—制证—通知取件。

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外其他危险化学品(不含仓储经营)经营许可审批流程图.doc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及变更申请表.doc

办理地点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朝阳路169号(政务服务中心)
办事时限 审批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事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 0778-8228075
辖区内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外其他危险化学品(不含仓储经营)经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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