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房屋买卖登记审核 | 
|---|---|
| 设定依据 | 国家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  | 
            
| 申请条件 | 有关当事人提出登记申请  | 
            
| 办理材料 | 
	1、《房屋权属登记审核申请表》;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所有权证》; 
	3、《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 
	4、房地产买卖合同(买卖契约)或协议书; 
	5、法院拍卖的要有司法文书和拍卖证明、购买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已查封的要有解封通知书; 
	6、测绘机构提供的《房产测绘结果报告》; 
	7、房地产估价机构提供的《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 
	8、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夫妻双方产权的需提供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薄);是单位的需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身份证、营业执照、上级主管部门批文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文并在申请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同意; 
	9、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必须提供该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及上级批文; 
	10、股份制企业的,必须提供董事会决议和公司章程; 
	11、当事人未能到场办理的,必须提供委托书、代理人和委托人身份证; 
	12、房改房上市的要有房改办同意上市证明和住房分户图、个人住房档案; 
	13、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须进行公告; 
	14、县房地产交易所提供的《房地产交易过户单》; 
	15、减免税或完税证明; 
	16、如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需要原件存放处加盖公章证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原件存放何处; 17、其他必收要件。  | 
            
| 办理流程 | 行政审批中心递交材料→审核→领取收件→等候通知领证→缴款→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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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 |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朝阳路169号政务服务中心 | 
| 办事时限 | (一)法定办结时限: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6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14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29个工作日。 | 
| 收费标准 | 登记费:桂价费(2008)114号80元/套(住宅)550元/套(非住宅) 住房转让手续费:桂价费(2015)93号 ㎡/4.00元 | 
| 办事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 
| 联系电话 | (一)咨询电话:0778-8217783 (二)投诉电话:0778-8218667 | 
| 其他 | 适用范围:房屋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