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初始登记

事项名称 房屋初始登记
设定依据

国家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

申请条件

有关当事人提出登记申请

办理材料

1、《房屋权属登记审核申请表》;

2、《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

3、建设用地、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复印件;

4、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表;

5、测绘机构提供的《房产测绘结果报告书》;

6、购地自建房的要提供购地发票、合同书、完税证;

7、白蚁防治合同;

8、申请人和共有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夫妻双方共有产权的需提供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是单位的需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营业执照、上级主管部门批文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同意;

9、法人代表未到场办理的,提供法人代表委托书、代理人和法人代表身份证;

10、委托他人办理登记的要有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委托人和代理人身份证;

11、属拆迁安置的要提供拆迁安置协议、证明、原房产证;

12、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必须经所在的村民小组(屯委)村民委(或社区)在申请表上签章同意办理登记;13、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须进行公告;

14、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要提供转为国有的用地协议书;

15、如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需要原件存放处加盖公章证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原件存在何处;

16、其他必要收件。
办理流程

行政审批中心递交材料→审核→领取收件→等候通知领证→缴款→出证

房屋初始登记审核审批优化流程图.doc

办理地点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朝阳路169号政务服务中心
办事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6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14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29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桂价费(2008)114号;登记费:80元/套(住宅)550元/套(非住宅)
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 (一)咨询电话:0778-8217783 (二)投诉电话:0778-8218667

  适用范围:房屋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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